近日,信用中国(广东惠州)官网披露,广州鼎汇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因未取得瓶装燃气经营许可在惠州惠阳非法售气,被惠州市惠阳区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处罚。
广州鼎汇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在2023年11月至2025年7月期间,未经许可在惠州市惠阳区新圩镇向南坑村企业供应瓶装燃气与液化天然气,累计经营19个月,销售总量32553.65千克,违法所得 246793.95元。经惠阳住建部门核查确认,该公司未在惠阳区办理瓶装燃气经营许可手续,其行为违反《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相关规定。
粤惠阳执C罚字〔2025〕37-2号处罚决定书显示,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及广东省相关裁量基准,执法机关对广州鼎汇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作出两项处罚:罚款4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46793.95元,合计罚没696793.95元。
惠州市惠阳区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提醒:燃气经营事关公共安全,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严禁从事燃气经营活动。各相关企业要严格遵守《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持证经营、规范运营。
采写:南都N视频记者 黎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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